A公司的开户银行为P银行。 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委派员工张某带一张公司签发的出票日期为2020年6月1日、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均空白的转账支票赴B公司洽谈业务。为支付货款,张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20万元、收款人为B公司后将支票交付B公司。当日,为偿还所欠C公司劳务费,B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C公司持票到P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C公司拟行使追索权以实现票据权利。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该支票可以授权补记的内容是?
2.谁是支票的付款人?
3.C公司提示付期限为?
4.C公司可以向谁行使票据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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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开户银行为P银行。2016年4月1日,甲公司委派员工张某携带一张公司签发的出票日期为2016年4月1日、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均空白的转账支票赴乙公司恰谈业务。为支付货款,张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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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收款人为乙公司后将支票交付乙公司。当日,为偿还所欠丙公司的劳务费,乙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但未记载背书日期。丙公司持票到P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丙公司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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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 15 万元、收款人为乙公司后将支票交付乙公司。当日,为偿还所欠丙公司劳务费,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丙公司持票到 P 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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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收款人为乙公司后将支票交付乙公司。当日,为偿还所欠丙公司的劳务费,乙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但未记载背书日期。丙公司持票到P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丙公司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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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开户银行为P银行。2016年4月1日,甲公司委派员工张某携带一张公司签发的出票日期为2016年4月1日、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均空白的转账支票赴乙公司恰谈业务。为支付货款,张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