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
A由人民银行交收缴单位按照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持有人,盖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按损伤人民币处理。
B由人民银行交收缴单位按照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持有人,收回持有人的假币收缴凭证,盖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按损伤人民币处理。
C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按照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持有人,盖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按损伤人民币处理。
D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按照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持有人,收回持有人的假币收缴凭证,盖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按损伤人民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