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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某合同采用可变单价合同结算,不调值部分占10%,人工费占20%,材料费占45%,机械费占25%,调值公式为: P=P0×(0.10+0.20×A/A0+0.45×B/B0+0.25×C/C0) 合同签订日期为1月份,执行日期为7~12月份。每个月的计划工作量、实际工作量、预计价格指数及实际价格指数见表6-9。 问题: (1)填写投资进度表6-10。 表6-10投资进度表 单位:万元 续表6-10 (2)计算10月份的累计投资偏差与进度偏差(以投资表示)。

正确答案

利用工程价款结算的调值公式,确定计划单价、实际单价,进而确定拟完工程计划投资累计、已完工程实际投资累计、已完工程计划投资累计。在此基础上计算投资偏差、进度偏差,进行偏差分析。 
表中有关数据计算如下: 
7月份拟完工程计划投资=200×(0.10+0.20×125.5/123.52+0.45×135.7/135.43+0.25×129.8/127.84)=201.59(万元) 
7月份已完工程实际投资=220×(0.10+0.20×126.62/123.52+0.45×138.42/135.43+0.25×131.23/127.84)=224.75(万元) 
7月份已完工程计划投资=220×(0.10+0.20×125.5/123.52+0.45×135.7/135.43+0.25×129.8/127.84)=221.75(万元) 
8、9、10、11、12月计算方法同7月份
[解析] 
问题(1): 
计算拟完工程计划投资累计、已完工程实际投资累计、已完工程计划投资累计,见表6-11。 
表6-11投资进度表   单位:万元 

问题(2): 
10月份投资偏差=已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实际投资=1172.46-1189.14=-16.68(万元) 
投资增加16.68万元。 
10月份进度偏差=已完工程计划投资-拟完工程计划投资=1172.46-1212.97=-40.51(万元) 
进度拖后40.51万元。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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