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项目分为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公开招标,招标工作完成了前期准备和审批手续。主体工程项目标底价为850万元,标底工期为360天,评定各项指标的相对权重:工程报价40%,工期10%,质量35%,企业信誉15%。现在相对以下甲、乙、丙、丁四个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情况(表4-11)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中标单位。
评标定标量化指标计算方法见表4—12。
配套工程确定了该工程内容包括办公楼、教学楼、实验室、体育馆等。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表中,招标人给出了材料暂估价。承发包双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规定,国内《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不包括的工程索赔内容执行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投标截止日前15天,该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了人工单价及规费调整的有关文件。
事件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天棚吊顶的项目特征描述中龙骨规格、中距与设计图纸要求不一致。
事件3:按实际施工图纸施工的挖基础土方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表中挖基础土方工程量发生较大的偏差。
事件4:主体结构施工阶段遇到强台风、特大暴雨,造成施工现场部分脚手架倒塌,损坏了部分已完工程、施工现场承发包双方办公用房、施工设备和运到施工现场待安装的一台电梯。事后,承包方及时按照发包方要求清理现场、恢复施工,重建承发包双方现场办公用房。发包方还要求承包方采取措施,确保按原工期完成。
事件5:由于资金原因,发包方取消了原合同中体育馆工程内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承包方就发包方取消合同中体育馆工程内容提出补偿管理费和利润的要求,但遭到发包方拒绝。
上述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及时对可索赔事件提出了索赔。
问题:
1.主体工程配套项目评标利用综合评价法确定中标人,写出计算过程。
2.结合配套工程招标与施工过程的背景材料,对下述四点内容给予说明:
(1)投标人对涉及材料暂估价的分部分项进行投标报价。以及该项目工程价款的调整有哪些
规定
(2)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分别指出对事件1、事件2、事件3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3)事件4中,承包方叮提出哪些损失和费用的索赔
(4)事件5中,承包方拒绝承包方补偿要求的做法是否合理 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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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就发包方取消合同中体育馆工程内容提出补偿管理费和利润的要求,但遭到发包方拒绝。 上述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及时对可索赔事件提出了索赔。 问题: 1.主体工程配套项目评标利用综合评价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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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合同中体育馆工程内容提出补偿管理费和利润的要求,但遭到发包方拒绝。 上述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及时对可索赔事件提出了索赔。 【问题】: 1.投标人对涉及材料暂估价的分部分项进行投标报价,以及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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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施工场地,导致工程材料到场二次倒运增加的费用1万元和分包合同工期延期10天的索赔。 承包方以已向分包单位支付索赔款21万元的凭证为索赔证据,向业主方提出要求补偿该笔费用21万元和延长工期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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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天与费用补偿2万元的要求。 (3)施工过程中,现场周围居民称承包方施工噪声对他们有干扰,阻止承包方的混凝土浇筑工作,影响了施工。承包方提出工期延期5天与费用补偿1万元的要求。 (4)由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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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于6月1日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工期为2年。6月15日,招标人向其他未中标企业退回了投标保证金。 双方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2017版合同示范文本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