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与王某集资购买了一辆汽车,并由王某营运,后因两人发生结算纠纷,王某诉至县人民法院,要求将汽车判归己有,由其偿还孙某的投资,或由孙某退还其投资,将汽车归孙某所有。诉讼中王某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并要求在诉讼期间汽车继续营运,以其朋友刘某的汽车为担保。法院裁定准许王某将车营运至判决车辆归属时止。后经法院判决车归孙某,但孙某发现汽车发动机已被更换,担保人刘某已将用以担保的汽车变卖后不知去向。孙某遂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那么,法院应否赔偿?( )
A应予赔偿。因为孙某的损失是由于法院的违法行为造成的
B应予赔偿。因为是该法院诉讼保全手续的不明导致了诉讼当事人的损失
C不予赔偿。因本案中法院的保全行为并不违法
D不予赔偿。因为孙某的赔偿请求事项不属于司法赔偿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