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临时约法》
B《暂时新政律》
C《中华民国约法》
D《钦定宪法大纲》
1906年清政府宣布“预备仿行宪政”,1908年颁布的一部宪法是()。
1906 年清政府宣布“预备仿行宪政”,并于 1908 年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其根本目的是( )。
清政府于1901年宣布实行“新政”以后,又于1906年宣布“预备仿行宪政”,于1908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制定了预备立宪期为9年的君主立宪方案。清政府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
清政府宣布预备仿行宪政是在( )。
1901年4月,清政府成立督办政务处,宣布实行“新政”。此后,陆续推行了一些包括“预备仿行宪政”的改革措施。清政府进行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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