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特别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中规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虚假招标、串通投标、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等失信违法行为,应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违法行为记录公告限期为6个月,该规定体现了()。
A公平
B职权法定的原则
C社会监督的思想
D运用信用公示制度进行行政监督的思想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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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特别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中规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虚假招标、串通投标、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等失信违法行为,应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违法行为记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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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规定,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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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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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关于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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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根据《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关于招标投标违法记录行为公告的说法,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