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
B12
C15
D19
职工一方当事人人数为( )以上,有共同争议理由的劳动争议称为集体争议。
集体争议是指职工一方当事人人数为( )人以上,有共同争议理由的。
(2016年11月)作为劳动争议主体的职工一方当事人,人数为( )以上,有共同争议理由的,属于集体劳动争议。
关于劳动争议的分类,按照劳动争议的主体划分,职工一方当事人人数在10人以上,有共同争议理由的,称为( )。
职工一方当事人人数为10人以下,有共同争议理由的劳动争议称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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