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4 x10 4
B0.2x10-6
C0. 158 x10-4
D0.071x10-6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是专职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并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技术职称,()年以上从事食品医药生产或质量管理经验
各系列(专业)在均设置初级、中级、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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