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中心区的一个拟改造地段,占地41.1公顷,现状基本为工业,其中有少量质量完好有历史保留价值的工业厂房,应保护和合理利用;该地段拟按总体规划确定居住用地要求进行了改造,地段北侧为保留的工业用地,现多为机械工业,有噪声干扰;西侧为地方铁路;南侧为已建设成十年的居住区,配套公建明显不足。(地段现状如图2—25所示)
已给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是:
1.用地情况、规划性质、边界条件、规划用地面积。
2.建筑限高、建筑后退及间距规定。
3.容积率与建筑密度指标。
4.小区绿地配置要求。
5.市政公用设施及道路的配置要求。
6.地块内应保留的城市设施。
7.遵守事项:规划设计条件的时限、规划方案编制、报审及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申报须符合的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
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给定的该地段规划设计条件的基础上,补充必要的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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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中心区的一个拟改造地段,占地41.1公顷,现状基本为工业,其中有少量质量完好有历史保留价值的工业厂房,应保护和合理利用;该地段拟按总体规划确定居住用地要求进行了改造,地段北侧为保留的工业用地,现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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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后退要求(包括城市绿化带和建筑后退线)及间距规定。 4.绿地率及集中绿地配置要求。 5.建筑风格、体量、色彩等要求。 6.遵守事项:规划设计条件的时限、规划方案编制、报审及建设项目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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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部分规划设计条件: (1)用地情况:规划性质、边界条件、规划用地面积。 (2) 土地使用强度(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建筑密度。 (3)建筑后退要求。 (4)市政设施和公建服务设施的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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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后退要求(包括城市绿化带和建筑后退线)及间距规定。 4.绿地率及集中绿地配置要求。 5.建筑风格、体量、色彩等要求。 6.遵守事项:规划设计条件的时限、规划方案编制、报审及建设项目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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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边界条件、规划用地面积。 2.建筑限高、建筑后退及间距要求。 3.小区绿地配置要求。 4.公建配套设施要求。 5.市政设施及道路的配置要求。 6.地块内应保留的现状设施。 7.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