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开发商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该用地的地形坡度较小,稍加平整即可使用;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总面积12300m2(含2300m2代征地),规划容积率为3.6。取得该土地的价款为1230万元,缴纳税费70万元,完成“三通一平”费用50万元。建设后期发生其他基础设施配套费900万元,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4200万元。该住宅用地建筑密度为50%,全部为中高层住宅。建成后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具有完整的布局。
依据城市建设用地自然条件工程评估要求,该用地属于( )。
A适宜城市建设用地
B基本适宜城市建设用地
C不适宜城市建设用地
D完全适宜城市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