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除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以外,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由( )。
A第三人向委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第三人和行纪人向委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由第三人向委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行纪人承担
D行纪人向委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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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除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以外,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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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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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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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委托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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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第三人可以变更选定的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