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朗和袁美丽在国庆节结婚,覃朗驾驶着奔驰600去接亲。在接亲回来的途中,覃朗行驶至花丽小区南3号楼下时,突然有一花盆从楼上坠下,将挡风玻璃砸碎,袁美丽的脸部被划伤。后经调查得知,花盆是从该楼502房间的阳台上掉落。覃朗和业主马胡交涉,马胡矢口否认,于是袁美丽到人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证明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本案实行证明责任倒置,因此袁美丽对于本案不负任何证明责任
B马胡应当证明他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没有过错
C本案实行证明责任倒置,袁美丽只需证明侵权行为存在,损害结果由法院职权调查
D马胡应当证明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