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丙三家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中标了一栋写字楼工程,施工过程中因甲的施工的工程质量问题而出现赔偿责任,则建设单位( )。
A可向甲
B只能要求甲负责赔偿
C需与甲
D如向乙要求赔偿,乙有权拒绝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87条规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因此,联合体的成员单位都附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