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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定资料:   2017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雄安新区不仅承担着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集中承载地职能,而且还承担着与通州副中心共同构成北京新的“两翼”,进而辐射和带动周边区域发展、打造世界级的城市群,形成我国经济增长的“第三极”的职能。众所周知,城市群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城镇化的重要形态,成为各国人口居住和就业创业的密集区以及支撑经济发展、参与国际综合实力竞争的重要载体。而要使这一千年大计更好地落地发展,就不能孤立讨论雄安新区的建设规划,而是要将新区的建设放到整个京津冀城市群中综合考量,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协同联动,科学确定城市群中各城市的战略定位,加快补齐区域内落后城市短板,创新管理协调机制,创新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优化配置机制,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和我国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引擎。   雄安新区的建设,重在体现一个“新”字,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现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汇聚创新要素,打造创新驱动和创新发展示范区。此外,雄安新区的设立,关系到非首都功能的疏解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这一重大决策涉及征地拆迁、环境治理、新城建设、单位搬迁、人口迁移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背景下,重大事项必须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作为国家级新区,雄安新区应吸收深圳、浦东等国家级新区建设中的有益经验,加强法制建设,创新完善新区法治保障系统,从法律上解决雄安新区的建制区域、行政区划等问题: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健全责任清晰且政令畅通的领导体制,探索行之有效且符合实际的运行机制,做好新区建设中的政策引领与立法确认,严格行政执法,保证在合理范围内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另外,要处理好已有法律与针对新区建设的法规条文之间的关系。   雄安新区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是发展高端高新产业,积极吸纳和集聚创新要素资源,打造在全国具有重要意义的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创新驱动是雄安新区的发展基点,要致力于建设集技术研发和转移交易、成果孵化转化、产城融合的创新发展示范区,未来的雄安新区一定是一座开放发达的现代化城市。值得注意的是,雄安新区涉及的河北三县及周边区域属白洋淀沿岸古县,历史悠久,文化厚重。在新城建设进程中,要注重保护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将科技创新元素与中华传统建筑经典元素有机结合,建设兼备文化内涵和创新元素的魅力新城。同时,要组织人文、历史、考古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深入挖掘区域文化内涵,凝练区域文化特色,讲好“雄安”故事,传承“雄安”文化,以优秀文化传承培育新区精神,打造“雄安”文化品牌和城市精神,以此彰显新区特色,留下千年传承,为创新发展增添动力。   雄安新区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新区,其定位首先是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集中承载地,重点承接北京疏解出的行政事业单位、总部企业、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这些单位是高层次人才密集区,他们向雄安新区的转移必将为新区带来大量的高层次人才。另外,雄安新区涉及的安新、荣成、雄县三县及周边部分县域的原著居民约有130万,这些原著居民少部分会搬迁,大部分不会搬迁,而是在新区再就业。按照规划,雄安新区远期将承载200—250万人。这就意味着转移人口与原著居民要在新区融合发展。为此,一是要规划好新区的服务业发展和原有低端产业的转型升级,以此吸纳原著居民的再就业;二是要充分挖掘新区的历史传承和文化内涵,以文化和价值观引导这两部分人群的融合发展;三是要利用新区优质的教育资源,做好教育培训和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不断提升区域内人力资源的层次和水平,优化人力资源布局结构,为雄安新区的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给定资料1”,概括雄安新区发展应该做好哪些协调工作。   要求:全面、准确、简明。不超过1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