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引水工程,是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是2019年5月10日。投标人A、B、C、D、E、F、G参与投标。
【事件】
开标时,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投标人A在“近三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中附了部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但发现有大量B公司的业绩资料。经核实,投标人A占B公司股份的51%。
事件2:投标人C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附了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但发现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保不在投标单位。
事件3:投标人D的监理大纲的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工程概况,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拟投人的监理人员,质量、进度、造价,合同、信息管理方案,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但是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的不是关于招标文件中阐明的盾构法施工,而是主要写了开槽埋管施工工艺的控制要点。
事件4:投标人D和E的投标书中发现多份资质证书和证件互相混装。
事件5.投标人F和G的投标保证金均由F账户转出。
【问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监理投标文件应包括哪些内容?
2.事件1?事件5是否存在不妥?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