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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收购要约的变更,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Ⅰ.不得提高收购价格 Ⅱ.可以缩短收购期限 Ⅲ.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一律不得变更收购要约 Ⅳ.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 Ⅴ.不得减少预定收购股份数额

A

B

C

D

E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Ⅰ、Ⅱ、Ⅳ、Ⅴ四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39条第3款规定,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并通知被收购公司。变更收购要约不得存在下列情形:①降低收购价格;②减少预定收购股份数额;③缩短收购期限;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Ⅲ项,第40条规定,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出现竞争要约时,发出初始要约的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距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不足15日的,应当延长收购期限,延长后的要约期应当不少于15日,不得超过最后一个竞争要约的期满日,并按规定追加履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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