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建矿业工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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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射混凝土的支护厚度,最小不应低于50mm,最大不应超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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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药期间,由炮孔引出的起爆导线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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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近掘进工作面( )长度内的支架,在放炮前必须加固。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先行修复,修复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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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矿山和大型地下开挖工程爆破后,经通风吹散炮烟、检查确认井下空气合格后,等待时间超过( ),方准许作业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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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爆破作业(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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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井井筒内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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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规定,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山事故的,由( )责令改正,且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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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矿山事故,矿山企业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如实报告( )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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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一般矿山事故,由( )负责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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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矿山企业应当在( )h内如实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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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由( )参加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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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工程的( )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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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矿井至少有( )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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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长不具备安全专业知识的,应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提请( )决定责令矿井停产,调整配备合格人员后,方可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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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验收前( )d向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施工、竣工情况的综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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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自然发火可能性的矿井,主要运输巷道应布置在( )内,并采用预防性灌浆或者其他有效预防自然发火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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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竣工后,由( )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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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矿井必须有( )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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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施工、竣工情况的综合报告之日起( )d内,对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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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d内结束;遇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是不得超过180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