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局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如下( )。
A一次性处置资产原始价值在500000元(含)以内的,由分管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审批
B一次性处置资产原始价值在500000元-1000000元(含)的,由消防救援局局长
C一次性处置资产原始价值在1000000元-2000000元(含)的,由消防救援局党委会议审批
D一次性处置资产原始价值在5000000元以上的,由资产主管部门审核提出处理意见,报财政部审批。
A一次性处置资产原始价值在500000元(含)以内的,由分管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审批
B一次性处置资产原始价值在500000元-1000000元(含)的,由消防救援局局长
C一次性处置资产原始价值在1000000元-2000000元(含)的,由消防救援局党委会议审批
D一次性处置资产原始价值在5000000元以上的,由资产主管部门审核提出处理意见,报财政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