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个不是维修人员执照机型部分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A机型部分 I 类的申请人在民用航空器上累计有至少 4 年的维修经历
B机型部分Ⅱ类的申请人在民用航空器上累计有至少 5 年的维修经历
C最近1年内无严重维修差错
D机型部分 I 类和Ⅱ类的申请人,在最近 2 年内应当累计至少有 1 年在所申请的航空器机型和专业上工作,且在该 1 年内应当至少有 6 个月是在申请执照机型部分前 1 年内获得的
A机型部分 I 类的申请人在民用航空器上累计有至少 4 年的维修经历
B机型部分Ⅱ类的申请人在民用航空器上累计有至少 5 年的维修经历
C最近1年内无严重维修差错
D机型部分 I 类和Ⅱ类的申请人,在最近 2 年内应当累计至少有 1 年在所申请的航空器机型和专业上工作,且在该 1 年内应当至少有 6 个月是在申请执照机型部分前 1 年内获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