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的规定,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A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B 小型微利企业
C 个体工商户
D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E 合伙企业
相关试题
-
重点工作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的规定,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
-
重点工作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的规定,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重点工作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惠普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