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借款合同
B债务重组合同
C各类担保合同
D符合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E委托贷款合同
公证机构可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营中所签署的符合《公证法》第37条规定的以下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
经过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文书是( )。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由()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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