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算印章暂不使用时,由指定保管人员与网点负责人或运营主管双人封存入库或保管柜(箱)保管,井纳入核算要素管理系统机构库管理,封存超过()个月的,应上缴至二级分行集中保管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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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印章暂不使用时,由指定保管人员与网点负责人或运营主管双人封存入库或保管柜(箱)保管,井纳入核算要素管理系统机构库管理,封存超过()个月的,应上缴至二级分行集中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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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启用的会计核算专用印章应由本机构主办会计和主管行长双人封存保管;封存超过( )未启用的会计核算专用印章应上缴至分行层级运营管理部门,由印章管理人员双人封存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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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构暂不使用的重要会计业务印章,由会计主管等双人封存入库或保险柜(箱)保管,超出5个工作日不使用的,应自封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双人上缴分行会计运营部,由分行会计运营部统一封存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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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机构暂不使用的会计专用印章应双人封存入库保管,封存超过( )个月的,应上交行社集中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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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启用的会计核算专用印章应由本机构营业经理和主管行长双人封存保管;封存超过()未启用的会计核算专用印章应上缴至分行层级运营管理部门,由印章管理人员双人封存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