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为: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征信信息( )条以上,认定为“情节严重”,( )条以上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A25
B50
C250
D500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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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为: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非法获取、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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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造成被害人()严重后果,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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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____条以上的,属于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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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规定,征信工作人员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征信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达到( )条以上,可认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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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 )五十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