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安全I区
B安全II区
C安全Ⅲ区
D安全IV区
设备、业务系统接入生产控制大区和( )应经电力监控系统归口管理单位(部门)批准
电力监控设备、业务系统接入生产控制大区或安全Ⅲ区应经电力监控系统归口管理单位(部门)批准。
设备、业务系统接入生产控制大区或安全Ⅲ区应经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批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监控部分)》5.1 设备、业务系统接入生产控制大区或安全Ⅲ区应经电力监控系统归口管理单位(部门
设备、业务系统接入()应经电力监控系统归口管理单位(部门)批准。
设备、业务系统接入( )或( )应经电力监控系统归口管理单位(部门)批准。
首页
每日一练
打赏一下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