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1〕339号)指出,符合市场化条件的跨省跨区送电量,存量按照每年不少于()%的比例放开,增量积极推进放开。
A10
B20
C30
D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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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1〕339号)指出,符合市场化条件的跨省跨区送电量,存量按照每年不少于()%的比例放开,增量积极推进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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