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第三人可以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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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第三人可以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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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第三人可以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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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并且第三人可以依据情况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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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 () 的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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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间接代理,也称“未披露委托人的代理”的合同中,如第三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第三人与受托人签订的合同的情况,委托人可以直接追究第三人的法律责任。委托人的这一权利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