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或公开询价采购方式首次失败后,在分析失败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重新组织采购,有效响应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经批准可采用( )。
A邀请竞争性谈判
B零星采购
C单一来源采购
D邀请询价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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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或公开询价采购方式首次失败后,在分析失败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重新组织采购,有效响应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经批准可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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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招标采购管理业务指导书》(Q_CSG-GXPG401003-2018),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或公开询价采购方式首次失败后,在分析失败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第二次仍然失败的,可直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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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的供应商原则上不少于()家;采用公开采购方式,实际响应只有()家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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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的供应商原则上不少于3家;采用公开采购方式,实际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家及以上即可启动后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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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谈判、询价、公开竞价等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的确定需报有权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