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保密设备
B手机
C公安U盘中
D保险柜
合肥市公安局保密管理“十个严禁”(试行),第九条:严禁不按规定制作、收发 、登记、传递、存放和销毁涉密载体,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离开办公场所,要及时将涉密载体存放入( )中。
《合肥市公安局保密管理“十个严禁”》规定,严禁擅自复印、拍摄( )等涉密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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