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供电段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南供电委〔2015〕46号)中明确,对重要工程项目、重大资产资源经营开发项目、大额度资金使用、银行借贷、租赁承包、对外投资、资产处置、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等风险性决策事项,出席会议的领导班子成员应在会议记录上明确签署( )意见。
A同意
B同意
C不同意
D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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