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1.对于存量POS终端,各省会(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及《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选择部分城市开展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中应用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1]129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4]22号)确定的110个金融IC卡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城市(以下简称110个应用城市),()前基本完成改造工作。
A2015年1月1日
B2016年1月1日
C42643
D2017年5月31日
A2015年1月1日
B2016年1月1日
C42643
D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