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4.对于轧差成功的代收付业务,付款行对于代收付业务已经完成扣款处理的,在收到支付系统的“已拒绝”或“已撤销”通知后,应()。
A不作处理,由收付款双方自行处理
B通知收款行,由收款行将资金从收款人账户划出后再由付款行退还至付款人账户
C待收到小额支付系统退款通知后将资金退还至付款人账户
D立即将相关款项退还至付款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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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4.对于轧差成功的代收付业务,付款行对于代收付业务已经完成扣款处理的,在收到支付系统的“已拒绝”或“已撤销”通知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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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对于轧差成功的代收付业务,付款行对于代收付业务已经完成扣款处理的,在收到支付系统的“已拒绝”或“已撤销”通知后,应立即将相关款项退还至付款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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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行对于代收付业务已经完成扣款处理的,在收到支付系统的“( )”或“( )”通知后,应立即将相关款项退还至付款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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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7.对于已拒绝或已撤销的代收付业务,付款清算行已经完成扣款处理的,应立即将相关款项退还至付款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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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行收到批量代收付业务,审核无误后应及时办理 扣款。对整包业务扣款成功的应当立即发出回执信息,对于其他情形应在回执到期日( )前向小额支付系统发出回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