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条除因故中止供电外,供电企业需对用户停止供电时,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停电手续;
A应将停电的用户
B在停电前三至七天内,将停电通知书送达用户,对重要用户的停电,应将停电通知书报送同级电力管理部门
C在停电前30分钟,将停电时间再通知用户一次,方可在通知规定时间实施停电。
D在停电前60分钟,将停电时间再通知用户一次,方可在通知规定时间实施停电。
A应将停电的用户
B在停电前三至七天内,将停电通知书送达用户,对重要用户的停电,应将停电通知书报送同级电力管理部门
C在停电前30分钟,将停电时间再通知用户一次,方可在通知规定时间实施停电。
D在停电前60分钟,将停电时间再通知用户一次,方可在通知规定时间实施停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