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A1名
B2名
C3名及以上
D4名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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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第十四条规定,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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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200 人及以上的劳务分包应当配备3 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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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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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