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造动车组接回后,车辆部门与客运、电务、公安 部门按《动车组钥匙分配标准》办理( )。
新造动车组出厂时,客运备品由客运部门与车辆部门办理( )手续。
新造动车组出厂时,客运备品由客运部门与车辆部门办理<--NRC-->手续。
新造动车组出厂时,配属(代管)企业车辆部门与动车组制造企业按《新造动车组钥匙配置明细》办理<--NRC-->。
按要求交接及使用动车组钥匙。在动车组新造、转配属时要严格按照《新造动车组钥匙配置明细》及《动车组钥匙分配标准》办理钥是匙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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