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析题)子女接受本科以下非全日制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可以由父母在申报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进行扣除。理由是子女教育和继续教育都是接受教育,但二者之间是有区别的。子女教育是子女接受教育,继续教育是本人接受教育,因此子女教育由父母扣除,额度为每孩每月1000元,继续教育由本人扣除,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子女教育的享受时间是满3周岁开始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规定对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享受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所以,子女接受本科以下非全日制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既不能按照子女教育,也不能按照继续教育由父母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中扣除。
请判断该说法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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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规定对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享受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所以,子女接受本科以下非全日制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既不能按照子女教育,也不能按照继续教育由父母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中扣除。请判断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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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进行扣除;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按照继续教育规定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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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境内外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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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应当填报的信息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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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接受本科(含)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扣除规定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