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度在30 m及以上的钢梁,桥上线路应设置上拱度;对实测或计算挠度小于跨度1/1600或≤15mm时及连续梁的中孔,可不设上拱度。上拱度值一般按( )规定设置。(应知应会-《桥规》-第3.1.1条)
A现行最大活载(包括冲击)作用下实测弹性挠度的1/2;开行动车组区段,按动车组和普通客车实测平均挠度之和的1/2。
B中-活载作用下为计算静挠度的1/2。
C悬臂梁端部的上拱度可采用按2 倍悬臂梁长度的简支梁计算挠度的 1/2,自由梁(挂孔)的上拱度值,按简支梁设置。
D连续梁的边跨按简支梁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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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度在30 m及以上的钢梁,桥上线路应设置上拱度;对实测或计算挠度小于跨度1/1600或≤15mm时及连续梁的中孔,可不设上拱度。上拱度值一般按( )规定设置。(应知应会-《桥规》-第3.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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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度在 30 m 及以上的钢梁,桥上线路应设置上拱度;对实测或计算挠度小于跨度 1/1600 或≤15mm 时及连续梁的中孔,可不设上拱度。( )(应知应会-《普速桥规》-第3.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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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钢梁实测或计算挠度小于跨度1/1600或≤15mm时及连续梁的中孔,可不设上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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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时,桥上线路应按现行最大活载作用下实测弹性挠度的一半设上拱度,还应特别注意使钢梁两端线路衔接平顺。当实测或计算拱度小于梁跨度1/1600或≤15mm时及连续梁的中孔,可不设上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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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实测或计算挠度小于跨度1/1600或≤15mm时及连续梁的中孔,可不设上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