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落实落细入党积极分子联系考察办法。加强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及时掌握培养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实际表现,努力建立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高、作用明显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学校党委书记、党员校长带头联系( )名优秀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教师党支部书记常态化联系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定期与他们谈心谈话、沟通交流。
A1~2
B2~3
C3~4
D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