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认领的拾遗物品在“失物招领中心”存满( )后,自发布招领信息之日起( )无人认领的,移交公安机关、财政部门处理。并按规定予以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A5个月;6个月
B6个月;6个月
C7个月;6个月
D8个月;6个月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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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认领的拾遗物品在“失物招领中心”存满3个月后,自发布招领信息之日起3个月无人认领的,移交公安机关、财政部门处理。并按规定予以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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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认领的拾遗物品在“失物招领中心”存满6个月后,自发布招领信息之日起( )无人认领的,移交公安机关、财政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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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认领的拾遗物品在“失物招领中心”存满 ( )后,自发布招领信息之日起( )无人认领的,移交公安机关、财政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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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发布招领信息之日起( )无人认领的拾遗物品,移交( )。并按规定予以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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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认领的拾遗物品在( )存满6个月后,自发布招领信息之日起6个月无人认领的,移交( )处理。并按规定予以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