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实施“关注名单”管理的个人,首次在柜台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银行应( )进行告知。
AA.口头宣读《个人外汇业务“关注名单”告知书》
BB.打印纸质《个人外汇业务“关注名单”告知书》
CC.发送电子邮件《个人外汇业务“关注名单”告知书》
DD.手机短信发送《个人外汇业务“关注名单”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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