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2 V
B24 V
C36 V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作业现场照明系统配置要求: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不应超过( )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受限空间照明电压不应超过()V,在潮湿、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V。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受限空间内使用的照明电压不应超过220 V,并满足安全用电要求;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 业电压不应超过36 V;
作业现场照明系统配置要求: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不应超过( )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时,电压不应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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