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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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油田井下作业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规定:酸洗、火驱井、二氧化碳驱井等可能产生H2S、CO、CO2等有毒有害气体产生的作业,应制定防范预案,避免人身伤亡和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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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油田井下作业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规定:含H2S或CO等有毒有害气体的井、气井,严禁进行抽汲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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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油田井下作业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规定:火驱井作业等可能产生CO的环境应配备只能检测H2S的便携式气体监测仪,防范措施参照含H2S的油气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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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油田井下作业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规定:各施工单位要制定具体井喷应急预案;编制含( )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油气井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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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油田井下作业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规定:井喷失控处理:设置观察点,定时取样,测定井场周围天然气、H2S、CO、CO2、N2的含量,划分危险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