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系统参与者连续( )未在票交所发生任何业务且未申请延期的,票交所在确认其票据托管账户和非银资金账户余额为零、且无未了结或未承接的票据权利义务后,有权注销该票据托管账户和非银资金账户,并通知系统参与者。
A半年
B1年
C2年
D3年
相关试题
-
票据系统参与者连续( )未在票交所发生任何业务且未申请延期的,票交所在确认其票据托管账户和非银资金账户余额为零、且无未了结或未承接的票据权利义务后,有权注销该票据托管账户和非银资金账户,并通知系统
-
票据系统参与者发生名称变更的,应当于( )个工作日内向票交所申请变更名称信息,票据托管账户和非银资金账户名称相应调整,托管账号保持不变。
-
系统参与者可通过票交所系统查询其票据托管账户和非银资金账户余额及变动情况。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票交所申请核查。
-
票据系统参与者应当在票交所开立票据托管账户,委托票交所托管其持有的票据。一个系统参与者只能开立一个票据托管账户,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
法人系统参与者发生()等情形,上海票交所有权终止系统参与者资金账户的使用,通知其办理资金账户注销手续,并补缴未结清的票据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