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停业
B歇业
C变更
D换领
持证人在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不再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提出( B )申请。
持证人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提出( )申请。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申请人拟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受理机关提出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发生下列哪些情形的,应当向受理机关重新提出新办申请( )。
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前提出延续申请。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在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 30 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首页
每日一练
打赏一下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