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A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B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
C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D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A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B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
C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D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