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处( )。
A警告或罚款
B罚款或拘留
C行政处分
D劳动教养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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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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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第四十条规定:公众聚集的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责令限期改正;渝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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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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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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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法行为,直接给予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和罚款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