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规定以同一个身份证件在同一家收单机构办理的全部小微商户基于信用卡的条码支付收款金额日累计不超过1000元、月累计不超过1万元。银行、支付机构应当结合小微商户风险等级动态调整交易卡种、交易限额、结算周期等,强化对小微商户的交易监测。
A500元
B1000元
C2000元
D5000元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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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规定以同一个身份证件在同一家收单机构办理的全部小微商户基于信用卡的条码支付收款金额日累计不超过1000元、月累计不超过1万元。银行、支付机构应当结合小微商户风险等级动态调整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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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同一个身份证件在同一家收单机构办理的全部小微商户基于信用卡的条码支付收款金额日累计不超过()元、月累计不超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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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免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实体特约商户(小微商户),以同一个身份证件在同一家收单机构办理的全部小微商户基于信用卡的条码支付收款金额日累计不超过()元、月累计不超过()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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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收单机构应当结合小微商户的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其可受理的银行卡种类和交易限额,以同一个身份证件在同一家收单机构办理的全部小微商户受理信用卡的收款金额上限为日累计2 0 0 0元、月累计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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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银行、支付机构应当结合小微商户风险等级动态调整交易卡种、交易限额、交易发起方式、结算周期等,强化对小微商户的交易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