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可以组合选用下列( )种要素,对客户条码支付交易进行验证:
A仅客户本人知悉的要素,如静态密码等
B仅客户本人持有并特有的,不可复制或者不可重复利用的要素,如经过安全认证的数字证书
C客户本人生物特征要素,如指纹等
D客户本人身份证件号码等
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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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可以组合选用下列( )种要素,对客户条码支付交易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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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应将客户用于生成条码的( )或( )进行关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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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可以组合选用有关要素对客户条码支付交易进行验证,这些要素包括:静态密码,经过安全认证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通过安全渠道生成和传输的一次性密码,指纹,客户预留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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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银行、支付机构应根据《条码支付安全技术规范(试行)》关于风险防范能力的分级,对个人客户的条码支付业务进行限额管理,风险防范能力达到C级,即采用不足两类要素对交易进行验证的,同一客户单个银行账户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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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应将客户用于生成条码的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账户密码进行关联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