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4
B35
C36
D37
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 )℃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段属各车间、班组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 )℃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上海铁路局防暑降温管理办法》(上铁安〔2016〕519号)规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及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用人单位可以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南昌铁路局防暑降温管理细则》规定,各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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