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一幢地上6层、地下1层的砌体结构住宅,总建筑面积为3200㎡。
在现浇顶层一间屋面的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出现坍塌事故,
坍塌物将与之垂直对应的下面各层预应力空心板砸穿,10名施工人员与4辆手推车、
模板及支架、混凝土一起落入地下室,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经济损失26
万元人民币的事故。
从施工事故现场调查得知,屋面现浇混凝土模板采用300mm×1200mm×55mm和
300mm×1500mm
×55mm定型钢模,分三段支撑在平放的50mm×100mm方木龙骨上,龙骨下为间距
800mm均匀支撑的4根直径100mm圆木立杆,这4根圆木立杆顺向支撑在作为第6
层楼面的3块独立的预应力空心板上,并且这些预应力空心板的板缝混凝土浇筑仅4d
,其下面也没有任何支撑措施,从而造成这些预应力空心板超载。
施工单位未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过计算也无施工方案,监理方也未提出异议,
便允许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出事故时监理人员未在场。
问题
1.请简要分析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
2.对于本次事故,可以认定为几级重大事故?依据是什么?
3.监理单位在这起事故中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
4.针对类似模板工程,通常采取什么样的质量安全措施?